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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教职工秋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

资讯来源: 发布时间:2011-11-09 15:55

 

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:

为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,增加单位凝聚力,使教职工以更加充沛的精力更好地投入本职工作,经学院研究同意,近期按分工会和直属工会小组为单位组织教职工秋游活动。

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. 组织方式:各二级学院按分工会、直属工会小组为单位组织进行,也可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组织。机关因单位多、工作安排差别大,可按3个工会小组为单位分别组织。

. 参加人员:学院正式教职工(由人事处核实参加活动范围的人员名单)。

.活动时间:12月底前。具体时间由各分工会、直属工会小组自行研究决定。

.活动形式:

1.就近安排。从保证安全和工作实际出发,不得组织路程较远和安全程度不可靠的活动。

2.各单位组织活动前,要认真研究,明确活动主题,达到能确实起到增强教职工凝聚力的作用。在借款时须同时向学院工会提交活动组织安排计划(包括活动主题、具体安排、时间地点、带队领导、安全措施、联系电话)。

.费用:

1.按实际参加活动的教职工人数,平均每人疃巡怀�200元,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活动的人员不得报销费用,人数由组织活动的负责人认真核定。

2.确属因学院工作安排无法参加活动的人员,由组织活动的负责人核实并经学院工会同意后,可给予每人100元补偿。

3.本学年度前入职的非工会会员教职工报名参加活动的,须先到财务处缴纳人均费用的30%(60元)。今年新入职教职工因学院尚未组织申请参加工会登记,暂按工会会员办理。在重庆大学等参加工会的教师干部,按工会会员办理。

4.活动结束,尽快按财务制度进行审核报账。报账时须提供实际参加活动的人数、确因学院工作安排未能参加活动的人员名单、自身原因未参加活动的人员名单。名单必须准确无误。

.注意事项:

1.活动在安全预防措施完善不影响学院正常教学和工作的前提下进行,不得因为活动而进行调课等。

2.领导必须全程参加活动并提前细致考虑好活动安排。行前须向参加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教育,包括交通安全、避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、避免和社会人员发生冲突、严格遵守集体活动安排等。

3.活动结束报销时,各活动单位须同时提交活动简况,并选择提供部分活动照片(电子版)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工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1年11月9 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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